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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4-19   点击:   来源:高一年级部   录入者:佚名

  关心下一代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赋予老同志的崇高使命。为了搞好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使学校关工委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北郊高级中学关工委工作制度。
  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关工委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工作,由校长任关工委领导小组组长。三位分管副校长分别任学校关工委领导小组副组长。
  第二条 学校关工委挂靠学生发展处。由校学生发展处副主任兼任学校关工委领导小组秘书长。
  第三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学校各部门的共同工作。为了协调好彼此关系,学校关工委接受各处室相关同志为关工委领导小组成员。
  第四条 学校关工委受上级关工委的领导和指导,努力完成上级关工委布置的任务。
  二、学习制度
  第五条 学习目的。为了增强自身素质,明确关工委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和方法,以适应关工委工作需要,关工委的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第六条 学习内容。
  (1)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
  (2)教育部党组〔2009〕20号文件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0〕51号文件;
  (3)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实施意见》;
  (4)上级关工委的文件、刊物以及与关工委工作有关的理论文章和经验材料;
  (5)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
  (6)其他相关内容。
  第七条 学习形式。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
  第八条 学习要求。提倡自觉,注重实效。
  三、报告制度
  第九条 学校关工委坚持向学校党支部、行政和上级关工委报告工作制度。
  第十条 学校关工委成员深入班级、与青少年交朋友,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能自己解决的就主动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学校相关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 发现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大力表彰,并向学校领导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半年整体工作,研究确定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每年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研讨会议,总结经验、查漏补缺。
  第十四条  按时参加上级关工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时准确传达和布署场关工委工作指示精神。
  五、奖励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动员并鼓励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对热情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在关工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同志,学校给予大力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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