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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大讲堂系列之一——感悟公民意识
发布时间:2011-01-07   点击:   来源:未知   录入者:周晗蕾
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是百年大计、千秋大业。开展“道德大讲堂”系列活动,是我校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举措。16日下午,一场以“感悟公民意识”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在北郊中学高中部图文信息楼举行。此次讲堂活动由周晗蕾老师主讲,高一部分学生参加了活动。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当前国家和社会比较关注的一项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事实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公民意识教育都很重视,例如,韩国设有专门的道德课和《国民伦理课》,开展“国民精神教育”。新加坡在1960年就颁布了公民训练综合大纲,1992年使用《好公民》教材。《美国公民学》是美国的公民读本,内容涉及公民初步、公民与政府的关系、经济义务、公民与社会的关系、公民与国际的关系等。
目前在我们中国,公民意识还普遍很薄弱,但是公民意识是可以通过教育而被唤起和培养的。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主要体现在: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是国家可持续强盛的基石,我国学者李慎之曾说过“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因此“中国要赶上先进国家,要实现现代化,最重要的是培养人的公民意识,使在中国大地上因循守旧生活了几千年的中国人成为有现代意识的公民。”
培养合格公民是我们教育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而中小学是培养公民意识的最好时期。要培养出合格的公民,必须把公民教育的理念确定在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的有机统一上,要大力培育人的权利主体意识及其捍卫自身权利的行动能力,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权利意识教育和义务意识教育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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