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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市“831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0   点击:   来源:教师发展处   录入者:cg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015日前到教师发展处报名。

 

附:《通知》:

为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常州率先发展新优势,打造一支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市人才办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83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选拔范围、条件、办法按照《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常人才〔20095号)执行。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年龄要求为195911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人选,年龄要求为196411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人选,年龄要求为196911以后出生,且获奖年限为2004-2009年度。

根据培养目标,此次拟选拔第一层次培养对象4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00名左右,第三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对象500名左右。列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可不再申报,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列入市“831工程”第一层次管理,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列入市“831工程”第二层次管理,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市“831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条件的,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采用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先登陆常州市“831工程”培养对象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由教育党工委进行网上审核后报市人才办;

2.申请人填写《常州市“83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提名意见后上报教育党工委;

3.各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填写《常州市“83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汇同培养对象人选申请书及辅证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党工委组织处。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和选拔过程中,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请人需提供的辅证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各类获奖、学术业绩,承担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辅证材料均可为复印件)。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将申请书与其他辅证材料合订一册,一式三份,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版。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09102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9102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巢小平,联系电话:85681331,电子邮箱:juzz@czedu.gov.cn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钱诚,88120195;陆文琪,8810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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