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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晋职课堂能力免考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7   点击:   来源:教师发展处   录入者:cg
局属各单位:
    因针对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条件的咨询较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考条件
    《关于开展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0]9号)已明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小学教师,可不参加晋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2009年参与晋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获“良”及以上等第。
    2.近5年上过市教研室、电教馆组织的精品课。
    二、精品课的界定
    根据职评条件,所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近5年”不包括2010年。根据《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资源库建设实施意见》(常教研[2004]11号)规定,精品课指常州大市范围内的所有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申报,经常州市教研室进行评估确认后,由专业人员(常州市电教馆)拍摄制作成录像,并在本市推广使用的课程。执教精品课的教师获得由市教研室、市电教馆联合颁发的精品课奖励证书。不符合该文件规定的课堂实录的征集、评奖活动,其结果不能认定免予晋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三、其他
    与精品课无关的各类评优课获奖者,均不免晋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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