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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华英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0   点击:   来源:教师发展处   录入者:杨振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届教师华英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对照条件积极申报,自荐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月10日前交至教师发展处,过时不候。
     特此通知。
常州市北郊中学
2010.12.20
附:关于开展第十届教师华英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就开展第十届教师“华英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限于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和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以及常州市区按规定批准成立的民办中小学的在职教师。
  教师“华英奖”是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奖励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实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奖项。第十届教师“华英奖”奖励名额不超过5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华英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
  2.师德、社会公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
  3.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实绩突出。
  三、申报方式
  实行多渠道申报。可以由申报范围内的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推荐申报,也可以由教师本人直接自荐申报。
  单位推荐申报须体现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须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四、申报材料
  凡申报者应按照“翔实、规范”之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华英奖”申报表2份;
  2.概括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总结1份;
  3.反映本人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两三篇(本);
  4.本人曾获得的区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申报者须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订入册内,一份单列),并在首页开具材料目录。
  五、申报程序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及武进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直接送交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晋陵中路口润隆大厦三楼,邮编:213003,联系电话:88113108,电子邮箱:Email:changzhouhyjj@{域名已经过期},网站:
http://{域名已经过期}/
  2.其他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由区汇总初审后送交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3.教师自荐申报材料直接送交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六、申报时间
  2011年2月14日至3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15-11:15,下午2:00-4:30。
     
                 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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